只是除了极少几次,用的都是火器,相隔远远,目视手钩,触碰的都是些枪械弹药,没生命的东西,远远地一枪打去,或是一个炸弹扔下,就了账了。
即使后果是血肉横飞,却也不是近在眼前,干完了很可以置之度外。可眼下却是要进行贴身肉搏,这就大不相同。
人与人短兵相接,彼此的肢体势必直接碰撞。
那滋味,小时常与人打架的他非常熟悉——彼此都是愤怒、蛮野、柔韧、拼尽全力,却又都充满恐惧与焦灼。
比拼中,甚至连鼻息都会彼此交叉,喷到一起。
那种热乎乎、臭烘烘的兽性十足的气味,既可憎又可怕,一闻便令人作呕。
已经有七八年没有闻过那种气味了,现在却要重作冯妇。
而且,徒手肉搏的话,力气也不知够不够。
别看眼前要对付的只是两个干老头,突然下手,手掐绳勒,都得有一把子力气,还一定不能弄出响声。
只要让第一个乱踢一脚,喳呼一句,第二个就会一惊而起。
以一打二,然后再惊起第三个、第四个,那就万事皆休了。
那么偷刀行刺呢?刀不是就在他们身边吗?金属刺肉岂不干脆利落!
但这也难说!若是当胸一刀刺入,对方却侥幸没死,一声闷哼发出,就别指望能继续了,所以只能抹脖子。
可这值勤时候,他们都穿着甲胄,脖子下有硬壳护领,扣得严严的,怎么抹?难道先去替他们拿下头盔?那还不如用木棒敲呢,这还快些。
如此一来,刀枪剑戟一概无用。而用毒气、用炸药,把他们一窝都解决掉?说了等于没说。那么还有什么办法可用呢?用火攻?用水淹?
水淹弄不来,既没见水源,他也不会老道的龙吸功。只有火,现亮着的,唾手可得。
行,就用它。
但想要烧得死人,就需有大量柴草来助阵。
厨房有柴草,肯定还不少,但够不够?搬来又放置在哪里?
最好烧得洞中人个个出不了门,那就得在每个分洞门口都放一堆。
但是分洞不止八个,还要一起举火,这就难了。只要有一个洞封不住,里边的人跑出来,就难以对付。
何况大厅里还分散着几个歪在墙角打瞌睡的哨兵呢!
他估量了一下自己搬柴搬草到点火的全部细节,再三盘算,最后还是确认不行。
既然不能面面俱到,那就抓重点吧。射人先射马,擒贼先擒王!先把老道抓住,刀架在脖子上,胁迫他一起走,如何?
想想老道那瘦骨嶙峋,搓衣板一样的身架,他不由嫌厌地一笑,但是随即便摇起头来——
这家伙,简直就是《说唐》里那个排名天下第一条好汉李元霸:骨瘦如柴,力大如牛,一锤子压下来,十个自己都吃不消!
那么大个尖头锤他都抡得圆,提着白思孟跑就像逮小鸡一样,这力气,可大得完全跟身上的肌肉不相称了。
他的肌肉组织是怎么个结构?能跟常人一样吗?劫持他,这不是找上门去挨板刀吗?
这一来,诸般办法都不能用,他不免泄气,懊恼自己太没用了。,,,,.netwww.xsbiquge.net,,